查看原文
其他

追踪团贷网第834天:最终会通过什么方式回款?

NP教授 教授读财 2022-06-28


Hi,大家好,我是NP教授。
上周,教授开启「团贷网答疑专题」,我没想到留言区直接爆炸…
各种五花八门的问题,差点把我都淹没了。只回复了部分,因为实在太多,没办法每条都回答上。
还是老办法,统一回复吧,今晚继续回复问得较多的问题。
看文章前,还要提醒一句:敏感时期,建议各位把我的公众号都关注上,以防失联:

1.0
老规矩,我先把回款情况说说,希望提醒各位把回款数字盯紧。
团贷回款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来自真实放贷的催收,第二部分来自假标挪用的追缴。
①关于真标催收部分。截止到目前为止,我推断资产端的催收回款约是42.1521亿。
②关于假标挪用追缴部分。这部分资金的信息主要披露来自东莞公安局发布的《情况通报16》。
结合这两部分信息,叫兽推断目前整体回款金额大致有——
约99.1521亿现金+涉案股权(派生科技等等)+股票账户(2019年4月28日市值9.2亿)+房产65套+土地2块+飞机2架+汽车57辆(已拍卖13辆)+物品一批, 预计超过127亿。
以上是推断的回款情况,具体回款情况要等《情况通报17》出来后才能准确地知道。
除了已追回的资金/资产、逾期资金,叫兽推断团贷网尚有大量资金未追回来,这部分未追回来的资金可能有几个方向:挥霍、公司经营费用、营销广告费、利益输送、其他等等。
请出借人不要放弃希望,继续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推进追缴那部分尚未追回的资金。
2.0答疑篇(二)
上周文章回答了三道问题,分别是:当前的现状、最终能回来多少、什么时候能回来。
对于问题1-3的探讨,可以戳蓝字回顾:《追踪团贷网第827天|回答问得最多的三道问题》
这周再来回答三个问题(4-6),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朋友。
问题4:团贷网APP打不开,怎么办?会影响兑付吗?
解答4:先说打不开的原因吧。
团贷网APP打不开,主要是因为APP没有维护升级,已经不适配当前的手机系统。
团贷网APP最后一次更新是两年前的事情,在这两年期间,我们的手机系统在不断更新迭代。
手机系统更新与迭代后,APP也要做适配,才能在最新的手机系统里面打开。
因此,部分手机(特别是新款手机)虽然能下载团贷APP,但打不开团贷APP,是正常的事情,不用太紧张。
打不开APP,想查看账户余额和查看资金记录,应该怎么办?
建议大家使用团贷网的手机网页版吧,用微信或浏览器扫描这个二维码即可打开:

   

(团贷网手机网页版)


其次,APP打不开或者绑定APP的银行卡丢了,会影响回款吗?
大概率不影响。
团贷网案件的回款大概率不通过APP或原银行卡。我会在“问题5”里对团贷网的回款途径做预测与介绍,请耐心往下看。
问题5:团贷网最终会通过什么方式回款?
解答5:我判断团贷网的回款先会通过信息核实登记,然后直接打到银行卡里。
先说说什么是“信息核实登记”。
要记住这点:信息核实登记不是报案,信息核实登记与报案是两回事,并不是报案就能有回款。
信息核实登记是由法院发起和负责,是受害者信息的二次核实,看看究竟有哪些受害者需要分钱,以及需要打款的银行卡信息。
如果是纯线上平台,JC在查封平台后,出借人的数据信息都已经有。
但如果还有线下资金募集端,通常就要做信息核实登记,因为线下信息没有通过IT系统,可能只有名单,这些名单需要做二次核实。
就算纯线上平台,出借人当时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可能有变动,比如遗留或者停用等等,所以通过信息核实登记做二次核实,是有必要。
可以参考东莞法院曾经处理过的“千目灵芝非法集资案件”,也是非法集资案件。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全桂林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这是“千目灵芝案件”的信息核实登记公告,戳上面蓝字即可看公告。虽然不是团贷的,但非常有参考价值。
在“千木灵芝非法集资”案件里,东莞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做信息核实登记,甚至把“投资者去世,继承人代为申报与领取”这点都考虑进去,非常人性化。
如果有信息核实登记,什么时候会开始?由谁负责?
团贷的信息核实登记由法院负责,目前还有开始,初步预计要等到案件判决后才会开始。
如果没有做信息核实登记,对回款有影响吗?
极有可能会有,轻则延迟回款,重则直接没有回款。
肯定会有信息核实登记吗?
不能说100%会有,但教授猜测可能性极高。一切听从东莞法院的安排,出借人随时做好准备。
问题6:迅辉财富里的钱怎么办?会和团贷一起处理吗?
解答6:基本确认是并案处理。
出事前,迅辉财富是团贷网的兄弟平台。
团贷网立案后,东莞公安并没有针对“迅辉财富”发表声明,但迅辉财富也没有回款了。

经常会有些讯辉财富朋友过来问:迅辉财富里的钱怎么办?会怎么处理?


我认为应该是大概率的事情,因为我近期注意到有个起诉案件,也是关于迅辉财富的。
这是来自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裁定书:

(重点在红色框里)

我简单说下是怎么回事。
原告是刘某,被告是中金国富公司、恒丰银行、派生科技公司、东莞志诚担保公司,还有派生科技关联公司迅辉财富。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中金国富拥有私募牌照,迅辉财富与中金国富签订协议,迅辉财富自主募集设立一个私募投资基金,借用中金国富公司资质发行这个私募基金,并由派生科技和志诚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8年4月,刘某通过迅辉财富购买这个私募基金产品800万。
到期后出现逾期,于是刘某发起起诉,最终上诉失败,被驳回。
重点就是一审法院审查结果,我直接把原文贴过来: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迅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派生科技公司关联关系核查情况的复函》,派生科技公司及唐军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现已移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迅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系派生科技公司的关联公司,通过中金国富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恒丰银行开设账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售产品募集资金,该募集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派生科技公司涉嫌犯罪的一部分。
故本案基金系派生科技公司通过中金国富公司发行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明显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从这个回复能知道: 
东莞公安给山东法院出具了一份《关于迅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派生科技公司关联关系核查情况的复函》。(简称《复函》)
这份《复函》已经确认迅辉财富是派生科技的关联公司,是派生科技公司涉嫌犯罪的一部分其募集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莞公安已经将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
因此由这个案件和东莞公安向山东法院出具的《复函》,侧面证明迅辉财富已经并入团贷网/派生科技非法集资案件里。
另外有部分出借人向我反馈说,通过850电话咨询过,也得到确认迅辉财富与团贷网并案处理。
以上就是“团贷网答疑专题”的第二篇文章,几乎每周都要被问几次的三个问题。
答疑专题系列问题还在继续,有什么问题,欢迎各位在留言区提问,问得比较多的,我会放到答疑专题文章做统一回复与分析。
当然,太敏感的问题我不敢答…见谅。
今天是教授追踪团贷网第834天。

我们现在是边等开庭,边梳理过去两年的跟进成果。


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别光顾着等消息。


当前“开庭”与“催收”这两事情最要紧。我希望看到文章的团友,每周能抽半个小时左右,通过合理途径推进整个事件。


心里的火永远不要灭,哪怕别人只能看到烟。


————————
团贷已经建立消息追踪群,由我的助理负责管理,肯定不是杀猪盘骗子的群。想进群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回复关键词:进群,添加我的最新微信号,拉入群里。(扫码回复关键词:进群)


#教授读财是具有留言板,可以正常留言,敏感留言还是不能翻出来,见谅~#

 失联的难友仍然非常多希望文章能被分享出去,找回那些失联的难友

觉得教授追踪团贷有些帮助

请在右下方点「在看」,表示鼓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